多年来,学校领导高度重视资助工作,为了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、努力进取,在德、智、体、美等方面全面发展,我校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分别实行以下奖励和资助措施: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、国家助学贷款、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、十佳优秀贫困大学生、勤工助学、困难补助、学费减免、临时补贴等方式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。
为鼓励先进,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,学校设立了新生入学奖学金、优秀学生奖学金、单项奖学金以及“国家励志奖学金”、“建昊奖学金”、“国家恒安自强奖学金”等国家、省、市级各类奖学金。为帮助部分贫困生完成学业,学院还设立了助学金以及300余个勤工助学岗位,开设国家助学贷款业务。
一、新生入学奖学金(新生交全费报到注册后,一次性发放)
1.本科新生:第一志愿报考我校,综合成绩过重点线,被我院录取,到校报到交费注册后,每人奖励5000元。2.专科新生:第一志愿报考我校,综合成绩过本科线,被我校录取,到校报到交费注册后,每人奖励4000元。
特别说明:
1、不适用于艺术类、体育类学生的新生入学奖学金,艺术类、体育类学生的新生入学奖学金单独执行。2、所有获奖新生,均不办理转学手续,退学者应退回所获得的奖学金。
二、优秀奖学金(按学期评定、发放)
★特等奖学金:2500元/人/学期
★一等奖学金:500元/人/学期
★二等奖学金:300元/人/学期
★三等奖学金:150元/人/学期
三、单项奖学金:每项每人奖励30-500元,按条件评定。如省大运会、文化节上获得名次者。
学校为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,奋发成才,在德、智、体诸方面得到全面发展,立志献身祖国科技事业和社会主义建设,对优秀大学生进行资助,还与社会公司合作设立了“博爱奖学金”。奖金额度为3003000元
(一)国家奖学金
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,用于奖励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,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。
(二)国家励志奖学金
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、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、努力进取,在德、智、体、美等方面全面发展,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,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。国家励志奖学金额度为每人每年5000元现金,并颁发证书。
(三)国家助学金
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、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,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,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的助学金。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。
(四)国家助学贷款
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、财政贴息、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,银行、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,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、住宿费及生活费的银行贷款。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,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,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,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。学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,可向学校咨询具体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(电话:0371-68782168)。学生到校报到后,可通过学校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。
(五)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
优秀学生奖学金设特等奖学金、一等奖学金、二等奖学金、三等奖学金。特等奖学金2500元/人·学期,按条件并以学生的总数的0.5℅评定。一等奖学金500元/人·学期,按条件并以学生的总数的3.5℅评定。二等奖学金300元/人·学期,按条件并以学生的总数的8℅评定。三等奖学金150元/人·学期,按条件并以学生的总数的13℅评定。
(六)“十佳贫困大学生”奖金
“十佳贫困大学生”奖金是学校从2005年开始为进一步做好贫困生资助工作,挖掘先进,树立优秀贫困大学生中的典型,形成正确面对贫困,克服暂时困难,勇于乐观面对生活,投入学习而设立的一项专项奖金,每人1000元。
(七)勤工助学
按照“学有余力、自愿申请、信息公开、扶困优先、竞争上岗、遵纪守法”的原则,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正常学习的前提下开展。目前我校在图书馆流通部、自习室、阅览室、收发室、后勤集团等处设置有勤工助学岗位近300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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